2025-09-17 10:00: 【高速公路倒车,严惩!】9月8日,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吕梁西收费站匝道分流处时,在车流中突然缓慢倒车,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紧急避让。经询问,驾驶员因在分流处走错方向,心存侥幸选择倒车“纠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示:若不慎走错方向,切勿采取倒车、逆行、急刹变道等危险操作,应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再掉头返回,切勿因“省一点路” 拿生命安全冒险。
2025-09-11 15:10: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直属高速一支队高密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在第三车道行驶时竟然缓缓停了下来,后方行驶的大型客车和大件运输车辆纷纷进行紧急避让,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迅速调取沿途监控,联系该车驾驶员,经询问驾驶员行驶至该路段时犯困不认识路,便在行车道上停下了,事发时该驾驶员对后方情况全然不知,安全意识淡薄,险些造成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2025-09-02 06:51: 】 09月01日15时许,一辆新能源轿车缓缓驶向收费站,民警透过车窗敏锐地察觉到车内人员较为拥挤,疑似存在超员情况,遂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仔细核查,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但实际乘坐了6人,超员1人。经询问,驾驶员表示孩子要去银川上学,同行家人想一同护送,认为路途不算太远,多挤一个人问题不大,便怀着侥幸心理驾车超员上高速。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详细讲解超员行为的严重危害。超员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大幅下降,不仅影响车辆操控稳定性,还会延长制动距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危及自己和车上乘客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驾驶员联系其他车辆,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在消除违法状态后才允许其继续上路行驶。
2025-08-28 17:02: 公安交警接到群众在社交平台上的视频举报,称辖区高速牛岭隧道内,一辆小轿车公然逆向行驶。隧道内光线暗、车流密,该行为既违法又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及人员安全,情况紧急。接报后,执勤交警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流程,迅速联系驾驶人万某洪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询问,驾驶人未能正确识别道路标识,误入对向车道。后经其他车辆提醒,当事人随即在隧道内安全区域掉头,及时纠正了错误。最终,陵水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万某洪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025-08-19 11:00: 】 2025年8月18日11时59分许,在京藏高速由南向北1258公里500米处(关马湖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吴忠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辅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宁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杨某在关马湖收费站上站后由匝道驶向主干道时,未观察后方车辆便直接汇入,导致后方正常行驶的宁D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全力减速却依旧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后仰翻在高速公路上,宁D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内两人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因宁A牌照驾驶员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之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进行处罚,宁A牌照驾驶员杨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25-08-14 13:08: 2025年8月11日20时45分许,遵义市高速三大队民警在余庆东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缉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准备驶入高速公路的贵C籍面包车进行例行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存在酒驾嫌疑。 正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进一步询问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后方一辆排队等候通行的贵C籍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在筛查中也触发了警报,同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面包车驾驶人李某的结果为49mg/100ml,轿车驾驶人刘某的检测结果为28mg/100ml,二人均对结果无异议,确认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及调查得知:李某与刘某当晚同在刘某兄弟家中聚餐,席间均饮用了药酒。散席后,李某驾驶面包车计划返回石阡县聚凤乡家中,刘某则驾车欲前往聚凤乡吊唁其过世的亲人。未曾想,这对同桌共饮的友人,竟在驶入高速的同一时刻、同一地点,前后相继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调查,刘某曾在2021年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余庆县交警大队处罚过,此次已属“二次酒驾”。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九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李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驾驶人刘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